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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推进创新成果应用提速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4-11-08 08:08:44 信息来源:连云港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今年以来,市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突出项目服务,通过加大审批改革创新,优化审批服务,不断提速项目建设。

在全市率先创新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分阶段”办理。将项目的桩基部分施工许可与建筑主体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为项目平均缩短1至3个月的建设工期。今年以来,江苏先导太阳能光伏组件生产制造、轻舟高科智能制造产业园等22个重点项目分阶段办理了施工许可。该举措被省自贸办纳入省级改革创新试点先进经验并在全省复制推广。

全面实施“拿地即开工”。紧扣项目审批重点节点,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工作体系,联审部门与帮代办人员、项目建设单位建立“拿地即开工”项目建设推进群,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主动靠前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手把手”的指导,帮助项目方倒排时间节点、准备申报材料,将施工许可之前的各项审批事项在土地出让环节提前介入进行实质性审查,实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施工许可证4证极速齐发。今年以来,奥神新材料聚酰亚胺材料、天马科技数字智慧产业园等10个重大项目实现快速开工,平均缩短审批时限2至3个月。

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缩短环评公示时间,建设单位向该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单位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批部门受理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予以公示的,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和审批前公示合并公示,公示期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合并至10个工作日;优化环评审批手续,对于生产设施、总产能和污染防治措施不变,仅原辅料和产品发生变化的药品研发小试、中试建设项目,在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前,经该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组织确认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量未超过原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建设项目无须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