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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长期居外手续的人员,如因病需继续转到其他城市的医院就诊怎么办理?

  • 时间:2018-03-01 12:00:03
  • 来源: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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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长期居外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如因病情需要继续转往备案居住地异地联网定点医院以外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须由备案居住地二级及以上异地联网定点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并在转入医院住院三日内到县医保处经办窗口申请办理转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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